通行证登录
用户名: 密码:
 大河车网微博
温馨提示:     
本地 行业 调查 评论
人物 交通 视频 资讯

车型大全 新车速递 汽车报价 新车实拍
选车导购 降价信息 试驾报告 郑州车市

维修 保险理赔 配件 汽车改装
保养 投诉召回 用品 VIP经销商
违章查询 趣闻
香车美女 自驾
位置:大河车网 > 保险理赔
买二手车别忘车险过户
2010年03月03日 19:06  来源:大河车网
案例:5月中旬,王小姐从同事张先生处购买了一辆桑塔纳轿车,款物两清。张先生在年初时为该车投保了机动车车辆保险,并且告诉王小姐保单还有半年才到期,王小姐也就没再与保险公司打过交道。2009年6月,王小姐驾车发生交通事故,该桑塔纳轿车被撞坏了。因为该车尚在保险期内,王小姐便向保险公司索赔。但保险公司却拒绝了王小姐的索赔请求。

点评:按照《保险法》的规定:保险标的转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让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不得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

在本案中,虽然之前张先生已经为该车辆投保了车险,但当初张先生是以自己的名义为该车投保的保险,在车子转让给王小姐后,车辆的所有权发生了变化,由于保单上的投保人并非王小姐本人,即使该车出了险,王小姐依然无法得到相应赔偿。同时,由于这辆桑塔纳轿车经不属于张先生,此时张先生也失去了对保险公司的索赔权。

同时,《保险法》还规定:如果被保险的车辆发生买卖,必须通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同意后,还必须有书面形式的记载,比如在保单上注明或者另行签订协议。

张先生将被保险车辆转让给王小姐时,王小姐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通过与保险公司协商对保险合同进行变更,将保单转入自己名下。

关键字:
大河车网购车咨询电话:400-888-9321 13503860072  QQ群:179188384
新闻热榜  
热门车型排行 更多>>  
网站简介 - 广告服务 - 客服中心 - 联系方式 - 免责声明 - 招聘信息 - 会员注册
业务电话:13503860072  E-mail:dahecw@sina.cn  业务咨询QQ:2402499568
Copyright © 2011 dahec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郑州车网广告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豫ICP备11024207号-1
技术支持:郑州网站建设专家-力科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