闯黄灯危险 思想麻痹更危险 |
2012年04月20日 13:46 来源:大河车网 |
与其大家争议闯黄灯该不该罚的问题,倒不如花更多力气来增强公众的公共道德和交通安全意识。
尽管法律上规定,黄灯亮时,已经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未越过停止线的车辆不得继续通行。但在实际过程中,大多数人都有过闯黄灯的经验。由于黄灯与红灯之间只有数秒之差,因此不少闯黄灯的人也常常领到“牛肉干”,但为200元的处罚与交通管理部门对簿公堂却很少人会考虑。近期,浙江嘉兴的闯黄灯行政诉讼案打破了这一历史。尽管终审判决,状告交通管理部门的闯黄灯司机败诉,但闯黄灯是否违法在公众中引起较大的争议。大家的观点不一,不同城市之间也有着不同的执行标准。杭州、武汉明确闯黄灯是会被拍照罚款的,但全国大部分城市,都执行的“黄灯4秒、红灯1秒”不处罚的标准。
闯黄灯的危害性不言而喻。几年前,记者身边就曾出现过因闯黄灯而酿成大祸的真实案例。就在绿灯变黄等待的瞬间,年轻气盛的轿车司机加大了油门进行冲刺,而横向路面的一辆载人摩托车,试图利用自身的灵活性,加足油门抢先几秒奔了出来。最终,轿车和摩托车撞在了一起,造成一死一伤的惨痛后果。正是闯黄灯的种种危险性,闯黄灯诉讼案中司机会败诉也是在情理之中,但由此却引发了公众对较普遍的闯黄灯行为的强烈不满,甚至不少人建议明确闯黄灯的违法性。笔者认为对闯黄灯行为从严处罚,并不是降低十字路口风险性的最优方案,而加强公众对交通法规的熟悉,自觉培养安全意识和公共道德更为重要。
“红灯停,绿灯行,黄灯慢慢行”,刚刚入幼儿园的小朋友,老师都会这样的教育,而这些却往往被成年人所忽视,因此小朋友的交通安全意识甚至更高于成年人。记者曾经也是不太守交规的人群:马路上压实线掉头,马路中央停车下人,亮黄灯也有闯的心态等等,但自从有家中小孩在旁边进行“监督”后,无论作为驾驶员还是行人,现在都算得上“好公民”,一方面作为家长希望在孩子面前做好示范,另一方面时间久了自然而然地养成了良好的习惯。
闯黄灯尽管危险,但思想上麻痹更危险。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大多源起行人或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的淡漠,存在各种侥幸心理。在广州禁摩多年,记者所居住的番禺区,由于公共交通尚不发达,摩托车、农用车上路行驶的情况并不少见。而这些车辆由于车速较慢,而且在道路上胡乱穿行,与机动车抢道,严重影响了车辆的正常通过速度。同样,不少机动车也常常在上下班高峰期,借道自行车道、紧急车道进行加塞儿,虽然节约了自己的时间,却降低了车流整体通行率。这些不良的习惯,令记者门前宽阔的大路上也常常是交通事故频发。
与其大家争议闯黄灯该不该罚的问题,倒不如花更多力气来增强公众的公共道德和交通安全意识。在德国、美国等国家,对交通违规实行处罚与教育并行的方法,而且违规记录还会记录到档案中,影响到汽车使用中的各项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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