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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销商先垫付理赔费用 “三包”实施细则
2012年06月14日 09:10  来源:大河车网

    6月1日,北京汽车正式对外公布了汽车“三包”实施细则(含退/换标准、流程和费用),确保消费者在享受“三包”服务时真正有据可循,消费者购买的车辆在“三包”期限内,凡是符合退/换车标准的,均可申请退/换车。对于消费者普遍关心的费用问题,北京汽车有着明确规定:“由经销商为消费者先行垫付理赔费用,待消费者完成退/换车手续后,北京汽车会通过售后相关流程全额支付经销商。”

    据悉,此次公布的“三包”服务实施细则中,北京汽车对“三包”实施标准、流程及理赔费用都有明确规定。特别是关于“三包”退/换的标准,北京汽车公布了涉及到“严重安全性能故障”和“发动机、变速器主要零部件质量问题”等60条细则。记者进一步了解到,北京汽车还对于“三包”退/换服务予以量化,明确了重要的时间节点。

 

    例如,消费者在提出退/换车要求后,北京汽车会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是否同意退/换车的明确答复;消费者在签署退/换车协议书后,北京汽车会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款项支付工作;消费者如要求换车,北京汽车保证其30天之内拿到新车,新车30天未到店,消费者可申请退款。

关键字:“三包”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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