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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要求车行上交销售资料 防倒签合同
2012年07月06日 09:48  来源:大河车网
    昨日,广州市工商局在官网上挂出通知,称“凡未接到工商部门关于提交7月1日零时前车辆销售资料的汽车销售商,须在7月5日24:00前将相关资料交到各区(县级市)工商分局企管科,经当地工商分局领导同意后予以补收,逾期将不予接收。”

    当天挂出消息,当天截止补交材料,马场一汽车销售店负责人表示自己尚不知道工商局的这则通知。但他表示,早在7月1日,自己公司已经打听到需要向工商局递交与递交到公证处一样的、7月1日前的客户购车材料。

    “我们店没有接到过工商局正式发文通知,但是从别的店里借到了通知文件,按照当时要求,汽车销售店要在7月3日17:30前递交所有材料。”该名汽车销售店负责人称,工商部门在马场设点收取材料,汽车销售店需要递交的材料包括:已经签订的车辆销售合同副本、车辆销售统一发票存单、交款凭证及台账资料的复印件,但就不知道7月5日这天能够进行材料补交。工商局此举主要目的是为查证汽车销售店是否有“倒签合同”的情况出现,核实是否有汽车销售店违规操作,将7月1日后售出的车辆更改为7月1日前销售。

关键字:倒签合同 销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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