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高速增长不再,增速下滑已经让众多汽车厂家不得不再次祭起降价的武器。在这一大背景下,工信部上周发布了《关于建立汽车行业退出机制的通知》,决定在汽车行业建立落后企业退出机制,打破备受诟病的生产资质“终身制”。这意味着车辆生产资质“终身制”取消,一批“半死不活”的汽车企业将面临淘汰。有人指出,这一通知显然是为行业重组铺路。
退出机制出台,乘用车门槛1000辆
近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发布了《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建立汽车行业退出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在汽车行业建立落后企业退出机制,以提高汽车企业核心竞争力。《通知》对退出企业设定了一个“标准”:连续2年年销量为零或极少(乘用车少于1000辆、大中型客车少于50辆、轻型客车少于100辆、中重型载货车少于50辆、轻微型载货车少于500辆、运输类专用车少于100辆、摩托车少于1000辆)的生产企业。
已经破产或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的汽车、摩托车生产企业,注销其《公告》。对于不能满足条件的企业,实行为期2年的特别公示管理(新建企业除外),要求其整改、尽快满足准入条件。特别公示期间,不受理有关企业的新产品申报。被特别公示的企业经考核符合准入条件的,取消特别公示,恢复受理其新产品申报。特别公示期满后,未申请准入条件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企业,暂停其《公告》,且不得办理更名、迁址等基本情况变更手续。
记者发现,《通知》更加强调了按照分级管理方式实施集团化管理,要求列入《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企业以公司(集团)为单位分配序号,公司(集团)独资或控股的独立法人子公司均应按资产关系分级列在公司(集团)的序号内,不再单设序号。
此外,工信部此次推出的新机制还将企业退出与促进企业转型相结合。从2016年起,在《公告》管理中取消改装类其他乘用车、皮卡生产企业类别。现有改装类其他乘用车、皮卡生产企业应尽快达到同类新建整车生产企业的准入条件,升级为整车企业。未按时升级的上述两类企业,应分别转产客车、专用汽车等产品。
车企众多,严重影响正常生产秩序
在如今汽车市场整体转淡的背景下,工信部出台这一退出机制的《通知》,无疑是被认为希望促进行业重组的信号。而这一政策的出台,也与国内车企现状有着不可分的背景条件。
从工信部发布的资料来看,目前我国拥有各类车辆生产企业1300多家,其中汽车整车企业有171家、摩托车120家、专用车900多家、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135家。在这1300多家企业中,有一批企业多年来处于停产或半停产状态,产量极少甚至没有产量,更谈不上盈利。但由于我国汽车行业退出机制不健全,这些“零产量”企业既无法淘汰,又不具备必要的生产条件,有的甚至靠倒卖产品合格证维持生存,严重影响了行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也给社会公共利益带来了极大隐患。
而从另一方面来说,这些不盈利不退出的企业,对于那些急于谋到生产资质,即“壳”的企业来说,又是求之不得的资源,于是,这些企业便“玉在匣中求善价”,待价而沽,有时一个这样的壳会值到几亿元人民币。
这对于急需生产资质的企业来说,大大增加了其生产成本。因此,建立有进有出、优胜劣汰的管理机制,已成为汽车产业当前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的一个十分紧迫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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