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宁夏银川市赵女士在某品牌汽车4S店交付订金4000元,后来商家要求赵女士在该处购买车险,赵女士认为4S店此举不合理,要求退还订金,遭到商家拒绝。后经工商部门核实调解,4S店全额退还了赵女士的订金。近年来,随着人们购车需求不断增长,消费者在汽车领域发生的消费纠纷也日渐增多。
今年年初以来,宁夏自治区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受理关于汽车的申诉370起,较去年同期汽车类申诉增长10.27%。其中家用车辆申诉304起,占全部接诉量的82.16%。
据有关人员分析,目前消费者在汽车类的投诉主要包括,搭车收费、强制消费,如一些汽车销售商在消费者交付订金或汽车款后,强制要求购买指定的车辆保险,否则不予提车,或拖延交车时间,甚至不及时提供车辆合格证。维修无序、配件假劣,如一些汽车修理厂,维修秩序混乱,维修工人不具备修理资格,并且存在汽车配件以假乱真、以次充好,或以其他配件冒充知名品牌原厂配件的情况。
规避义务、推诿三包,如一些汽车4S店以消费者没有定期到店保养为由,拒绝履行三包义务,三包维修时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差、维修效率低、更换配件久,从而导致维修时间长、成本高、效果差、多次维修等问题,引起消费者强烈不满。对此,银川市工商局相关部门表示,由于目前我国汽车三包规定还未正式出台,消费者在汽车消费过程中一旦遇到此类纠纷,请积极向有关部门申诉,确保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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