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排污费征收应缓行 因不利市场加快回暖 |
2012年09月27日 16:35 来源:大河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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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征收汽车排污费目前正在论证阶段,预计会在十八大后实施。第一步可能先以“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作为试点,之后将逐步向全国推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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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则有关征收汽车排污费的消息牵动了广大车主的心。据报道,有关部门正在酝酿对汽车征收排污费,目前正在论证阶段,预计会在十八大后实施。第一步可能先以“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作为试点,之后将逐步向全国推广。毫无疑问,此举如若施行,会进一步增大广大车主特别是工薪阶层的养车压力。
汽车产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汽车是当前国民走向小康、享受现代文明的重要产品。征收汽车排污费,汽车消费会受到进一步抑制,必然不利于萧条的汽车市场加快回暖,且对我国经济和汽车行业的平稳健康发展带来负面影响。
尽管征收汽车排污费客观上有其必要性,从长远来看,国家征收汽车排污费,可有效加快新能源车的普及,并减轻车辆密集城市的尾气排放问题。但当前汽车税负已经过重,车主本身已经承受了各种各样税负,缴纳的就有购置税、消费税、增值税、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小区车位费、临时停车费、车船使用税、燃油税等几十种五花八门的税费,随着油价的飙升以及停车费的涨价,更多的车主面临着“买得起车养不起车”的苦恼和尴尬。有资料显示,一些经济性轿车的车主负担的各种名目的费用甚至超过了车辆价格的1/3。
更何况,征收第一步可能先以“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作为试点。但在上述城市,广大车主已经为城市的拥堵和尾气污染付出了限行、限购的权利代价,再对他们开征汽车排污费,是否合理,更应该慎重。
一项税收的设置和出台,从程序合法性来说,是要经过全民及其代表——人大同意并批准的。虽然排污费是一项费而非税,也不能逃避民众尤其是利益受损者——车主的监督。现在很多普通家庭都拥有汽车,换言之,征收汽车排污费涉及的人数众多,作为一项公共政策,政府理应广泛听取意见,必须先解决几个问题。
首先,收费须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汽车排污费的直接目的是治理汽车尾气,必须保证用其所用,真正起到治污、治堵的作用,防止其重蹈车辆购置费的覆辙。假如有关部门征收汽车排污费的目的是为了填补政府的财政窟窿,人们就有理由怀疑其开征用意。
其次,在征收排污费的同时,需要削减过重的汽车税费,这样才能体现排污费的正当性。汽车排污费的征收前提,是将已有的税费削减到一个合理的水平。
再次,当前在汽车税负过重的前提下,汽车排污费征收应充分考虑收费的公平,不宜采用以车型划分一刀切的原则。车辆因为每个人使用的时间和路程不一样,真正产生的尾气也不一样。根据多使用多缴费的原则,将汽车排污费纳入油费中收取,应该是一种不错的方向。所以,在上述问题没有很好地研究论证并做好相应的预案前,征收汽车排污费应该缓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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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汽车排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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