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行证登录
用户名: 密码:
 大河车网微博
温馨提示:     
本地 行业 调查 评论
人物 交通 视频 资讯

车型大全 新车速递 汽车报价 新车实拍
选车导购 降价信息 试驾报告 郑州车市

维修 保险理赔 配件 汽车改装
保养 投诉召回 用品 VIP经销商
违章查询 趣闻
香车美女 自驾
位置:大河车网 > 投诉召回
强制性召回明确将轮胎列入召回范围之内
2012年12月06日 10:34  来源:大河车网
【导读】新条例对“缺陷”和“召回”进行重新定义,“缺陷”是指由于设计、制造、标识等原因而在某一批次、型号或者类别的汽车产品中普遍存在的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而“召回”则是指汽车产品生产者采取修正或者补充标识、修理、更换、退货等措施,预防和消除缺陷的活动。

    日前,国务院法制办全文公布《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新条例不但增加强制性召回和加大惩罚力度,还明确将轮胎列入召回范围之内。有车主表示,“车子如果遇到质量问题,可以适用新条例去维权,就更有信心和保障了。”

    新条例对“缺陷”和“召回”进行重新定义,“缺陷”是指由于设计、制造、标识等原因而在某一批次、型号或者类别的汽车产品中普遍存在的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而“召回”则是指汽车产品生产者采取修正或者补充标识、修理、更换、退货等措施,预防和消除缺陷的活动。

   记者对比现行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发现,新条例召回内容有所扩大,缺陷汽车召回包括旧车换新车及退货。其中,新条例特别明确将轮胎列入召回范围之内,第26条规定:“汽车产品出厂时随车装备的轮胎存在缺陷的,由汽车产品的生产者负责召回;未随车装备的轮胎存在缺陷的,由轮胎的生产者负责召回。”

   记者还发现,新条例还加大了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处罚力度,最高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或处缺陷汽车产品货值金额2%以上10%以下的罚款。

关键字:
大河车网购车咨询电话:400-888-9321 13503860072  QQ群:179188384
新闻热榜  
热门车型排行 更多>>  
网站简介 - 广告服务 - 客服中心 - 联系方式 - 免责声明 - 招聘信息 - 会员注册
业务电话:13503860072  E-mail:dahecw@sina.cn  业务咨询QQ:2402499568
Copyright © 2011 dahec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郑州车网广告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豫ICP备11024207号-1
技术支持:郑州网站建设专家-力科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