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东风日产联合本报《车视界》、福建电视台《我为车狂》和FM1007福建交通广播电台发起的“中国好车主”活动开展得如火如荼。在东风日产倡导之下,华南区超过100家东风日产专营店和逾万名车主群起响应,还发布了《“中国好车主”文明公约》。东风日产副总经理任勇表示,该活动是东风日产开展、落实“汽车公民”理念的重要尝试,未来会进一步向全国推广,号召更多人加入到安全驾驶、文明驾驶、绿色驾驶的“汽车公民”行列。
古典故事看“利”“义”
“这不仅是东风日产的一次品牌推广活动,也是东风日产扎根本土、作为一个企业公民的职责所在。”任勇表示。也许有人会哑然失笑:“不就是一个企业品牌的商业推广行为吗!为何非要和推动汽车文明、企业社会责任挂钩呢?”在此,不妨让我们回顾一下古人的“看法”。
在春秋时期,鲁国曾有这样一条法令:谁能帮助流落在异国的鲁国奴隶返乡,那么国君将赏赐一笔不菲的钱财。法令刺激下,在外行商的鲁国商贾纷纷帮助在异乡落难的同胞回家。
孔子的弟子子贡是鲁国的有钱人,也受到了良好的道德教育。他帮助了很多鲁国奴隶返乡,且不愿意受奖,认为“大义所在”。孔子听说这事后,大骂子贡伤天害理、会害死无数人:鲁国的法令,无非就是希望用“利”来唤起人们心中的“义”,劝诱他们向善。而子贡的做法,无疑把“义”与“利”对立起来,拔高了“义”的标准,让后来者生怕领了赏金是“见利忘义”。结果,诚如孔子所言:帮助鲁国奴隶回乡然后领赏金的商人们,不但得不到赞扬,还被鲁国人责备。渐渐地,这条法令变成了一纸空文。
回过头来说,对于一个企业而言,保持良好的经营状态是其发展中最重要的“工作”:它能盈利,能纳税,能解决就业,能促进地方的发展,不给社会添麻烦,这时候我们才能对它有更多期望。
东风日产的“利”“义”双赢之道
而东风日产的“中国好车主”活动也是如此。通过推广这样的活动来提高品牌美誉度,是东风日产的“利”所在;而通过这样的活动来推进“汽车公民”理念的传播、普及文明驾驶的风气,则是东风日产的“义”所在。东风日产在追逐“利”的同时,唤起了车主们心中的“义”,带动了社会文明的正向发展,不正是一个“双赢”的举措么?
事实上,东风日产在履行“义”的职责中,做的并不仅仅是一次“中国好车主”的活动。自成立以来,东风日产就陆续开展了“阳光关爱行动”、“安全驾驶训练营”巡展、“绿色价值链”等涉及教育、安全、环保的公益活动,这些公益活动不断深化,覆盖面也变得越来越广,因为它们的影响力已经和东风日产的发展规模紧密挂钩——东风日产实力越强,就能够更好地开展这些公益活动,惠及社会更多人群。这也是当今企业经营发展中“利”与“义”辩证的真实写照。
因此,对于一个企业的经营与发展而言,“义”与“利”绝非是对立的,社会要抱着一种正面的心态去看待并予以支持。而东风日产也表示,2013年还会加大在社会公益事业上的投入,进一步做好“企业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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