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汽车重组时的一项“锁定协议”向一组对冲基金债权人支付了3.67亿美元,法官Robert Gerber须就此事是否牺牲了其他债权人的利益作出裁决。一家代表无担保债权人的信托公司已提起诉讼,要求撤销这一锁定协议,并声称该协议是通用汽车破产案的最后一刻被加入的协议,目的是为了确保获得对冲基金的支持。
“老通用”于2009年申请破产后,其最佳资产均被售予新的通用汽车公司,剩余资产则因债权人的利益而被清算。
对冲基金持有面值约10亿美元的债券,根据锁定协议获得了3.67亿美元的资金,而无担保债权人仅从每一美元中收获数美分的偿还款。
债权人信托公司在提交至位于曼哈顿的美国破产法院的诉讼中声称,锁定协议对于“老通用”的债权人是不公正的,该协议签署于通用汽车提交破产文件之后,需要通过Gerber的批准方能生效,所以该信托公司请求Gerber撤销该协议。
通用汽车及对冲基金表示,锁定协议是在通用申请破产之前达成的,所以并不需要获得Gerber的批准,他们同时还声称该锁定协议在证券文件中已经披露,并非秘密协议,如果整个重组程序不被撤销,那么该锁定协议也不能被撤销。
法官没有透露就锁定协议作出裁决的具体日期,但专家预计此次裁决最早在本月就会得出结果。
此次审判的被告方为签署了锁定协议的对冲基金以及其他同其对通用汽车债券进行投资的投资人,虽然通用汽车并非被告方,该公司在8月份公布的一份财务报告中表示,此次诉讼可能将导致其损失9.18亿美元。
一家位于加拿大新斯科舍省(Nova Scotia)的融资公司持有通用汽车加拿大公司10亿美元的债务,该融资公司向对冲基金发放了债券。法庭文件显示,为通用汽车的破产重组提供资金的加拿大与美国政府也涉入了锁定协议的谈判过程,两国政府同意向对冲基金提供3.67亿美元,用以解决通用汽车加拿大公司亏欠总部位于新斯科舍的融资公司的债务问题,以此避免通用加拿大公司涉入繁杂的破产程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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