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此次认定的重点领域为汽车、能源、煤化工、电子信息、生物医药、航空航天、装备制造、农产品深加工、新材料、新能源以及节能减排、环保、战略性资源开发、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等13个行业。申请企业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全省主要行业中具备明显优势和重要地位。企业年销售收入应在1亿元以上(建筑施工企业不低于30亿元),年度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2.5%,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300万元(建筑施工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500万元),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低于40人等。
按照日前新修订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我省将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给予奖励,对在上一评价年度中取得优秀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上报的创新能力建设项目优先给予支持,并优先推荐申报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同时,根据产业发展重点,我省将不定期开展专业培训、参观考察和经验交流等活动,促进企业加大技术中心建设力度,相关部门也将全面依法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研究开发仪器设备加速折旧等税收激励政策。
具体申报程序方面,申请企业须经所在地市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初审并签署意见后统一上报,我市推荐企业不超过10家,其他地市推荐企业不超过5家。省属企业通过省级主管部门初审并签署意见后报送,央企可直接申报。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省级有关部门须在8月15日前将推荐企业名单、申请报告和评价材料汇总后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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