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年初伊始,出租车改革开始进入快车道。作为出租车行业改革的主管部委,交通运输部显得异常忙碌。这一点,交通运输部党组成员兼运输服务司司长刘小明深有体会。10个月时间里,他所在的部门先后去了二十几个不同类型城市开展系统调研,并且还召开了四十余次不同范围的座谈会和专题会议。
不久前,刘小明和同事参加了北京大学组织的网约车“征求意见稿”政策研讨会,却被冠以“夜潜”“不速之客”等字眼。虽公众有调侃之意,但也能看到政府听取意见的诚意。
10月10日,交通运输部的《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两份征求意见稿甫一发布,就引发公众高度关注和热议。
也正因如此,这段时间以来刘小明和他的同事们一直忙于回应各界对出租车以及网约车改革的疑问。在近日接受《中国新闻周刊》专访时,刘小明如此解 释意见稿的初衷:“这次深化改革就是要统筹治理交通拥堵‘城市病’和出租汽车服务,形成合力的出行结构,统筹出租汽车新、老业态,营造良好的出行环境,根 本目的是方便群众。”
刘小明近一步表示,“交通运输部鼓励和引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规范发展,使其合法规范。两个文件的征求意见稿是在广泛听取多方意见、综合平衡各方 利益后的一个阶段性文件,公开征求意见就是要进一步汇集全社会智慧,本着对法律的信守和对民意的尊重,寻求改革最大公约数,让群众在深化改革中有获得 感。”
构建新老业态共存的多样化服务体系,对新老业态实行分类管理
记者:为什么要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交通运输部通过调研发现出租汽车行业存在哪些主要问题?
刘小明:在新型城镇化和绿色发展的大背景下,城市交通和出行服务问题将越来越被关注,出租汽车作为城市客运交通的组成部分,必须重新定位、提升服务,深化改革的目的主要是三个方面:
一、是营造良好出行环境的需要。治理交通拥堵“城市病”,必须有效地管理具有明显外部性的小汽车(也包括出租汽车)等个性化交通出行过多地占用有限的道路资源,各大城市必须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形成合理的交通出行结构。而对出租汽车只能作为公共交通的补充,适度发展。
二、是推动传统出租汽车转型发展、提升服务的需要。客观地说,上世纪90年代,中国出租车快速发展,在缓解出行难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新世纪 (59.80,3.92,7.02%)以来,行业发展停滞,劳资矛盾、供需矛盾等突出,行业积弊日深,迫切需要改革出租汽车管理体制机制,改进和提升 服务水平。
三、是鼓励创新、规范“专车”新业态的需要。虽然新业态进入,对传统出租汽车带来了巨大冲击,但也给乘客带来新的体验,给市场带来活力,但一些非理性的经营行为的约束、乘客安全保护、市场公平竞争的要求,对其在鼓励创新的同时,必须趋利避害,必须规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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