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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召回的政策性思考
2013-05-21 来源:今车网

    近年来汽车召回事件屡见不鲜,2012年10月10日,由于电动车窗开关存在缺陷的原因丰田全球召回大约700多万辆问题车,成为创迄今为止最多招回纪录。2013年4月11日因安全气囊问题丰田、本田和日产三大汽车在全球市场宣布将召回超过300万辆问车。本文就日本汽车招回事件展开思考,浅析在招回事件中所发现的问题及想法。

 

    一、何为汽车召回制度

 

    汽车召回制度就是投放市场的汽车,发现由于设计或制造方面的原因存在缺陷,不符合有关法规、标准,有可能导致安全及环保问题,厂家必须及时向国家有关部门报告该产品存在问题、造成问题的原因、改善措施等,提出召回申请,经批准后对在用车辆进行改造,以消除事故隐患。

 

    二、汽车召回制度的实施

 

    汽车召回制度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政府很少通过发布政令的方式来进行强制性的商品召回,而是鼓励生产厂商自行进行商品召回。只有当问题商品对消费者构成严重威胁,或生产厂商对存在的安全问题没有给予应有的重视时,才会通过法律手段强制生产厂商实行召回。

 

    中国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制定,于2004年3月15日正式发布,2004年10月1日起开始实施。这是我国以缺陷汽车产品为试点首次实施召回制度。

 

    三、汽车召回制度的效果

 

    近年来,随着消费者对自身权益重视程度和维权意识提升,汽车问题处置和车企召回行为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业内人士表示,车企及时有效地主动召回有助于树立值得信赖的品牌形象,而召回法规的完善也使得依法“被动”召回切实实施。

 

    国家质检总局3月18日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2012年,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共收到9640例汽车产品缺陷信息投诉,比2011年增长9%。投诉信息涉及146个汽车制造商(含轮胎制造商)、632个车型。质检总局去年开展汽车产品缺陷调查22次,制造商实施汽车产品召回活动113次,召回车辆320.36万辆。

 

    四、汽车召回的思考

 

    如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颁布实施一样,今年10月1日即将颁布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会让众多消费者得到更多实惠。中国的消费者们常常苦于跨国公司的双重标准,在国外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到了中国就大打折扣。其主要原因就在于我国相关法规的空白,缺陷汽车召回制度的扩容无疑又减少了一处法规的留白。国际汽车巨头们不能继续以法规的缺位为借口对我国的消费者们实施差别待遇,这对于相关领域的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意义深远。

 

    不论汽车召回制度的实施要面对多少困难,都无法阻挡中国汽车产业的前进步伐。我们不仅有理由相信这一新生制度不断发挥作用,更加期待未来包括各类汽车在内的所有机动车都纳入汽车召回管理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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