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是“全国交通安全日”,郑州交警部门发布了11种常见的交通违法行为, 相关负责人说,有时一个陋习就可能导致一起车祸。
1、中国式过马路:不看信号灯,认为没车经过就可以过马路了,殊不知危险经常就发生在不经意间。
2、随意变道:加塞、逆向行驶超车、违反禁止标线行驶等,极易造成交通事故。
3、从车窗扔垃圾:有的被抛在马路上,有的直接砸中过往车辆……环卫工清扫时也存在着很大的风险。
4、驾车接打手机:行车途中注意力应高度集中,接打手机等行为虽然只占用驾驶员短短几秒时间,但严重危害行车安全。
5、乱鸣笛:此类现象屡禁不止,急促而刺耳的笛声给本已喧嚣的街道增添了更多的噪音,加重了人们的焦虑。
6、恶劣天气开车不减速:这种天气下,车辆本身容易出现打滑等情况,驾车应减速慢行。
7、夜间行车滥用远光灯:强烈的光照很容易给迎面而来的车辆驾驶员和行人造成视线模糊,增加交通事故发生的概率。
8、不系安全带、不戴头盔:统计显示,在汽车事故中,不系安全带的当事人的死亡率是系安全带的37.7倍;不戴头盔也会大大增加摩托车事故的死亡风险。
9、车辆乱停乱放:不仅容易造成交通拥堵,引发交通混乱,还有可能影响到消防安全通道畅通,形成严重的安全隐患。
10、开斗气车:强行超车、逼迫其他车辆变道等行为,不仅危及彼此安全,更易殃及其他车辆。
11、不礼让斑马线:有些驾驶员路口信号灯转黄也不减速,无视斑马线旁的行人,稍有不慎就会酿成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