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实施 车企平均燃耗管理制度将出台 |
2012年02月21日 14:36 来源:大河车网 |
【导读】不断完善基于汽车燃料消耗量水平的奖惩政策体系,实施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管理制度。该管理办法拟于2012年7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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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车网转载:日前,国家工信部发布《乘用车企业平均燃耗核算办法》(以下简称 《办法》)征求意见稿。根据《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为建立汽车产品节能管理长效机制,不断完善基于汽车燃料消耗量水平的奖惩政策体系,实施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管理制度。该管理办法拟于2012年7月1日起实施。
《办法》规定,核算主体平均燃料消耗量的计算方式为:核算主体各车型燃料消耗量与各车型所对应核算基数的乘积之和,除以该核算主体所有车型核算基数之和。
同时,核算主体平均燃料消耗量目标值的计算方式为:核算主体各车型燃料消耗量目标值与各车型所对应核算基数的乘积之和,除以该核算主体所有车型核算基数之和。
对此,工信部相关负责人接受《每日经济新闻》采访时表示,建立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考核评价体系,可以在确保汽车节能总体目标的同时,给予企业满足法规更多的灵活性,也能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对汽车产品多样性的需求。
《办法》规定,《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内每一个独立法人乘用车生产企业、每一个单独注册的进口汽车经销商作为一个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核算主体;国内汽车生产企业之间或进口汽车经销商之间,可按照自愿原则申请成立企业组合,作为一个核算主体进行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核算。
对此,分析认为,该种措施将加速整车企业之间的重组,企业组合实际推动企业间的整合,以及企业内部车型分配的合理性。
但是,中国进口汽车贸易中心相关负责人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目前企业有多重方式解决平均油耗的限制,比如引进新能源车等;企业之间的重组过程相对复杂,对于企业战略影响较大,并不是最佳的方案。
上述工信部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我国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乘用车单车产品节能管理体系,汽车节能管理模式从单车油耗管理到企业平均油耗管理,可以更好地促进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协调发展,促进汽车企业加快技术进步和产品结构调整。
相关消息:
该《办法》适用于在中国关境内销售的能够燃用汽油或柴油燃料的乘用车以及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燃料电池乘用车,所指企业是指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乘用车生产企业及已获得乘用车产品进口许可的进口汽车经销商。
企业组合实际也是推动自主的小企业寻找大集团的靠山,分担指标。很多小企业盈利能力差,罚款就死了,因此要找大集团合作。这样间接推动兼并重组。
但由于办法规定:“在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核算过程中,企业组合成员企业如有违法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并经核查属实的,企业组合自动解散,成员企业应单独核算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这实际对成员企业的相互信任提出很高的要求,企业组合成员内部也要有惩罚性约束体系,否则突然的企业组合崩盘对企业组合是严重的损失。由此小企业进入组合并非容易的,必然要提出更紧密的组合要求,实际也间接推动兼并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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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车企平均 燃耗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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