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路权分配为何偏向机动车“撞了白撞” |
2012年11月01日 10:27 来源:大河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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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本月19日在本版发表的《“中国式过马路”定性“中国式幸福”》一文,表达了我对强势舆论关注“中国式过马路”现象的欣慰之情。可惜的是,没等欣慰多久,我就陷入了尴尬:原来这些大音量舆论所说的“中国式过马路”,与笔者所说的根本不是一回事情。笔者说的是车辆抢绿灯冲撞行人,而他们讨伐的是行人闯红灯妨碍车辆。
舆论的倾斜还是小事,更厉害的是石家庄市可能在执法层次的倾斜:行人闯红灯要挨罚。同样一个概念,怎么会陷入各表其说的歧路?其实很简单,立场不同而已。我是站在行人的角度,而对方则是开车人的立场。
就我而言,之所以单说车辆冲撞行人,因为我从来没有闯过红灯,从来都是等绿灯。但即便这样,都要被车辆抢道冲撞。人为刀俎,我为鱼肉,在这样的情况下,我还敢闯红灯?“撞了白撞”的警告,岂是白说吗?央视主持人文静的善意提醒,不就是证明这样的现实吗?
所以,一旦发现“中国式过马路”还有另外一种定义,我就感到有点意外了。但换位思考后,觉得人家也不会空穴来风,在咱们中国,什么事情不会发生?攥一堆人后再一起过马路,甭管什么红灯绿灯,估计这样的情况会有。只是我从来没这样干过,也没有注意。因为每次过街,都提心吊胆,两眼不仅看前方交通灯的颜色,还要看左右两边,甚至还要看后面有没有车辆冲过来。在这样的情况下,我的确没工夫琢磨别人是怎么过马路的。反正我没有这样干。所以我定义的“中国式过马路”,自然是车辆一方。不知道赋予相反定义的人士,开车时是否也从来不抢行人绿灯?
但是,被主流舆论定性的“中国式过马路”者,是否完全就是行人之过?这样的疑问,我原本是不敢提的。但是,163网易的新闻频道提出了这个疑问。它是我前面说的主流媒体中不苟俗流的一家。
该频道指出,中国的路权分配,存在着过分偏向机动车、严重挤压行人路权的弊病。同济大学的专项课题组通过测算发现,当红绿灯分别满足了机动车的直行、左转、右转的需求后,行人剩下的时间很难从容通过路口。欧美行人红灯不超过60秒,中国则让行人等90秒以上。闯红灯就很难避免。且处理冲突的通则,中国与国际相反,唯独偏向机动车。
我一直纳闷:那些敢于闯红灯的行人,他们真的就不怕车撞吗?有多少人敢拿自己的生命,赌司机情急之下不会激情犯罪?你说他们赌车不敢撞,他们就不怕司机来不及刹车?不怕真的误撞?网易的这个分析,说明了大多数行人并非真的大胆,而是情非得已。可惜敢这样说的重要媒体,实在是凤毛麟角。
网易对路权分配的分析,恰好与我平时的经历和观察不谋而合:我已经说了,我从不闯红灯,但也有“例外”:因为绿灯时被车抢,等他们威风后,我再跑步过街,还没到岸,灯又红了。我反倒成了司机方所指的“中国式过马路”了,会有人原谅我是“被闯”吗?我还是手脚利索的年轻人,都这样了,年迈人士又当如何?
除了“中国式”的红绿灯外,霸占人行道和自行车道的停车、毁坏人行道和自行车道的扩马路,以及人多的大客车给人少的小客车让道的礼让,不都是“中国式”吗?怎么不给这些现象来个“中国式”定义?本是遵纪守法的行人,安全却随处被威胁;本是权利被无限挤压的一方,其苦衷一直以来少人探幽查隐,现在总算被关注了,却被妖魔化。一旦你没车,怎么连理都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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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中国路权 机动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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