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家用汽车产品三包主要零件种类范围及三包凭证》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出台,第四次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市民可于今年1月31日前将意见反馈至国家标准委。不过,有专业人士认为,虽然此次汽车三包较此前流传版本进步了不少,但是鉴定难仍旧是汽车消费维权的拦路虎。
意见稿>>主零件换2次不能用 消费者可要求退货
意见稿中再度明确,汽车产品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发动机、变速器的主要零件出现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以选择免费更换发动机、变速器。而在期限内,发动机、变速器累计更换2次后,或者发动机、变速器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总成和主要零件更换次数不重复计算),消费者选择更换或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更换或退货。
明确16种易损零件商家应免费更换
新标准还规定,家用汽车产品的易损耗零部件在其质量保证期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以选择免费更换易损耗零部件。记者登录国家标准委网站查询发现,易损耗零部件的种类范围包括轮胎、灯泡、空气滤清器、火花塞、发动机油、蓄电池以及雨刮片等一共16种。
业内>>鉴定难仍是维权“拦路虎”
此前,省工商局副局长、省消协常务副会长孙景发在接受本报采访时介绍,今年我省前三季度汽车投诉量达242起,而且每年以30%的速度递增。其中以投诉变速器、发动机、车身附件、转向系统、离合器、避震系统等居多;投诉4S店服务态度不好的也高达近30%。
目前汽车消费维权中存在的最大难题就是举证、鉴定难。一辆车有上万个部件,其中易损件就占到500种-600种,如何更换易损件,什么样的配件是合格产品,什么是假冒伪劣产品,消费者不完全清楚,因此消费者对汽车质量进行举证成为难题。而且目前我国汽车鉴定机构很少,且费用昂贵。
商家>> 执行有难度盼出台细则
昨日,据汽车点评网总经理李众在接受采访时介绍,目前,销售方面对于“新政”的表态还较少,主要是因为企业配套政策还没有出台。“就拿退车为例,缴税和保险都是问题,退车究竟是消费者将车过户给商家,还是其他形式,一切都没有定下来。
另外,比如转向系统中的助力电机有问题,一种情况是漏油,这并不影响车主的正常行驶,只要更换就可以了。另一种就是助力电机彻底失去了功效,这种情况下,车主可以换车。但是新规规定,累计更换2次后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何种情况应该更换零件,何种情况应该退车,新规应该做出更明确的界定。”“买汽车的放心了,销售自然也稳定了。细则确定后,在规范的市场下运作,商家也是最大的获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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