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违章受两次处罚 可提出申诉接受核实
昨日,车主陈先生称,他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的一次交通违章,除了被交警现场处罚外,还被电子眼记录下来,他面临重复受罚。
陈先生介绍,16日下午3时16分,他驾车途经武昌水果湖东一路与洪山侧路交会处,因为越黄线,被现场值勤的交警拦下,交警当即开具罚单,他被罚款100元、扣3分。
两天后,他到缴纳罚款的窗口交了罚款。可20日,他上网查询发现,电子眼记录了16日下午他在东一路的同一违章,处罚也是罚100元、扣3分。“违章已被交警现场处理,现在电子眼也有记录,怎么办?”陈先生很困惑。昨日,武汉市交管局有关负责人就此解释,若当事人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的违章,确实被交警与电子眼重复处理,当事人可向事发地所属的交警大队提出申诉,交警部门核实后,可取消重复处罚。